老上海鼎元錢莊(圖/申哥_老上海風情萬種)
編者按:銀行是如今社會中最常見的金融機構,與老百姓的生活工作息息相關。在中國,錢莊無疑可以稱作是銀行的前身,其起源於貨幣兌換,發展迅速,及至清末民初,錢莊已經具備早期銀行的功能。同時,中國錢莊以江浙一帶為中心,曾在上海建立起了著名的“東方華爾街”金融區,風頭一時無兩。然而,由於銀行業的發展與壯大,錢莊也漸漸成為了雞肋,最終被銀行完全替代,難逃消失的命運。
錢莊是中國舊式金融機構。在近代銀行興起之前,錢莊在社會經濟中曾發揮過不小的作用。錢莊起源於錢鋪,錢鋪又稱“錢肆”,最早見於明正德年間成書的陸粲《庚巳編》卷二《洞簫記》,文中講的是蘇州人徐鏊遇仙女的故事。徐鏊經營的“解庫中失金首飾,美人(仙女)指令於城西黃牛坊錢肆中尋之,盜者以(已)易錢若干去矣。”後徐鏊果然在錢肆中找到失竊的飾物。
明嘉靖年間問世的《金瓶梅》一書中提到“錢鋪”。該書第九十三回,馮金寶對陳敬濟說:“昨日聽見陳三兒說你在這裡開錢鋪。”明萬曆五年(1577年)龐尚鵬奏准設立錢鋪,是為錢鋪法定之始。錢舖的出現起源於貨幣兌換。貨幣兌換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存在。到明中後期,隨著商品貿易的迅速發展,錢幣種類更加繁雜,有製錢、私錢、白銀。
此三者之間比價差異大,變動多,兌換業更為發達,因此“錢鋪”這類專營銀錢兌換的金融組織即應運而生。錢鋪又稱“錢桌”、“錢攤”、“兌店”、“兌換銀店”。明嘉靖八年(1529年),私販銅錢猖獗,朝延下令禁止販賣銅錢,而“奸黨私相結約,各閉錢市,以致物貨翔踴”。可見當時貨幣兌換業的發達,竟有力量與封建王朝對抗。
明代江南地區是商品經濟發達地區,前面說到蘇州在明朝正德時已有錢鋪稱“錢肆”。至明萬曆年間,在它的黃金水道一吳淞江(蘇州河)下游今上海松江縣一帶“廣開兌店”,這些金融機構成為很賺錢的行業。清康熙時,原太倉州的嘉定縣(今屬上海市),地方政府還對當地“兌換銀店”進行行業規範,如要求店主“明設鋪面”,“連名互保”等。
從錢鋪發展到錢莊,其間有稱“錢樁”的。據胡覺民《蘇州錢莊史料雜綴》記載:蘇州的錢莊最初稱“錢樁”。因用制錢時期以千文為一貫,錢舖一般將三百或五百貫徹成一堆,名為“錢堆”。樁的堆砌形式為馬鞍式和方樁等幾種。馬鞍式樁上銳下廣,頂上第一層為一貫,第二層二貫,第三層三貫,以後逐層遞加,如底層是二十四貫,則一樁是三百貫,兩樁相連,便成為馬鞍型。方樁則是一層十貫,五十層的一樁更為五百貫。把銀錠向錢鋪兌錢,只要看到頂層和底層的貫數,就可知道一樁的貫數,無用更加點算了。因此,錢鋪子就被稱為“錢樁店”。
《點石齋畫報》錢莊圖
有關錢莊堆錢的方式,在清光緒年上海發行的《點石齋畫報》中多處可看到,一般在櫃檯裡靠牆釘有放錢的壁架,銅錢成貫,堆砌成馬鞍型。可見這已成為一種行業習慣。清咸豐年間,政府為推行鈔票即有規定,錢兌店在櫃上須堆放銅錢,以備持鈔券者隨時兌換。清乾隆時法式善撰《陶廬雜錄》卷五說到,宋代官交子之所以發行順暢,“實由宮中常蓄樁錢數百萬緡,稍寓交子法。減價,即官買之,故其價愈重。”這裡講的“樁錢”應當也是指錢串及錢串堆放的形狀。
“錢樁”後來改為“錢莊”的原因是,當時錢樁店的牌號,都簡單地僅冠店主姓氏,為“X記錢樁”。後同姓的錢樁漸多,彼此之間對外很難區別,並且認為“樁”字的意義不能說明其業務性質,因而才改用後來的不易雷同的牌號,並把“樁”改為“莊”字。字書上說“五達為康,六達為莊”。 “莊”字是有著信用交易,四通八達之意,比“樁”字貼切。另有一種解釋,認為“莊”字有“作東”、“作莊”之意,光緒葛元煦著《滬遊雜記·錢莊賦》中有“作輸贏者輸贏也,即莊也。開莊者莊也,即東家也”之語。可見當時開錢莊利潤很高,但風險也很大,如同賭博。
錢莊至少在明末已經出現,現藏中國歷史博物館的明末繪畫《南都繁會圖卷》中有“錢莊”店招,大概是目前所見錢莊最早的形象資料。店招上繪有銀元寶及銅錢各一枚,表明主要從事銀錢兌換。官方文獻中最早出現“錢莊”一詞是在乾隆十年(1745年)正月福建巡撫週學健奏稱:“但鋪戶姦良不一,應飭各州縣查明該處錢莊若干,錢鋪若干,造冊。”
中國錢莊以長江中下游為基地,江浙一帶為中心,上海是龍頭。有關上海錢莊的起源,傳說約在乾隆初年,其時有浙江紹興煤炭商人在南市開設炭棧,時以棧中餘款兌換銀錢,並放款於鄰近店鋪及北洋船幫”。後來,他把副業當成正業,專營兌換放款業務,成為錢莊業的鼻祖。
其實,在此之前除上海地區的松江、嘉定已出現兌店、錢鋪外,南市已有錢攤、錢鋪存在。如前所述,錢莊的起源主要是經濟發展的需要。上海地處南北航運中心,自清康熙二十四年(1685年)開海禁,到雍乾之際,上海十六舖一帶已是帆牆如林,貿易興盛。隨著商業的繁榮,錢莊亦應時而興了。
根據現存上海豫園的碑記載1776-1796年的上海錢莊已有106家,莊名有石源隆、馮信莊、顧恆裕、三泰源、章恒源等。清政府對於金融機構的管理,僅限於北京一隅。故上海錢莊的設立並不須向衙門申請註冊,只須將資金額及營業範圍開明,東家、掌櫃署印,央同業中人作保,經錢業公所會議同意即可開業。當時錢莊的規模都比較小,主要業務是兌換貨幣。
1843年上海開埠後,商業日盛,外資銀行紛紛建立,外國的洋行商家具可與之往來,而中國的商人卻很少能向外國銀行通融銀錢。於是錢莊趁機擴充營業範圍,經營存款、放款、開發莊票等業務,而兌換此時反而是附屬的營業了。咸豐三年(1853年),江、浙、皖一帶受太平天國農民起義衝擊,一些官僚富豪逃往上海租界避難,“作為世外桃源。商人集則商市興,紳富集則金融裕,而領袖商業之金融機關,乃次節開設矣。此為北市錢市發達之最初原因也”。
而與此同時南市因受小刀會起義影響,商業逐漸凋零,錢莊亦大受影響,倒閉不少。這樣,南市許多錢莊也逐漸遷移到北市,主要集中在“後馬路”即靠近外灘屬英租界的天津路、寧波路、北京路一帶。以後這裡成為著名金融區,時人稱為“東方華爾街”。清光緒三十三年(1907年),上海共有匯劃莊(大錢莊)113家,其中南市36家,北市77家。
由於銀行業的興起,錢莊地位漸次被銀行所取代。 1933年,國民政府實行廢兩改元後,錢莊在銀兩、銀元兌換業務上的好處所剩無幾,加上金融壟斷資本擠壓,錢莊更形困難,僅能苟延殘喘。上海解放後,於1952年底將尚在營業的28家錢莊併入了公私合營銀行。 (傅為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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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2016-07-07 首席收藏網